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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

我方对工程安装的系统提供一年保修服务。保修期从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算起。

二、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我方对买方的服务申请应在12小时内给予响应,并于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安排

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司会统一安排售后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的售后工作,并提供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在保修期内对属我司保修范围内的故障不进行收费,保修期外对系统进行维修将以成本价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五、 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提供设备厂家的技术负责人电话给业主方,并邀请设备厂家参与设备运行培训。

六、工程回访及保修承诺

在工程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免费服务;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更换及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我方提供有偿服务;免费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设备房巡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时进行工程回访及维修,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施工现场抢修。

七、质保期满后服务措施

质保期满后,如业主要求,我司与业主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机构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我司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业主的经济损失。

质保期满后,如业主要求,我司将按照成本费用,优惠向业主提供必须的零配件。